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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简介承荆楚文化之遗韵,传赤壁战鼓之余音;沐泉都千年之温度,润桂乡百里之馨香;展北伐铁军之豪气,得鄂南山水之精灵。在有着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之称的咸宁市市区,嵌着一颗美丽的明珠——湖北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区位优势突出,交通十分便利的高校。学校位于湘鄂赣交界处的鄂南地区,北临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武汉城市圈、长株潭两个“两型社会”试验区与长江经济带的建设为学校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京广铁路、武广高铁、106国道、107国道、京港澳高速、杭瑞高速、大广高速、长江黄金水道把学校纳入现代立体交通网络,从湖北科技学院出发,武咸城际铁路18分钟可以送你进入武汉市区,全程高速70分钟内可达武汉天河机场。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的高校。1860亩的校园里处处竹枝摇曳,桂影婆娑;一汪揽月湖碧波荡漾,杨柳依依,是典型的江南山水园林校区,被评为湖北省花园式学校。学校校舍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5亿元;图书馆藏书210万册,中外文期刊14万种,电子数据库17个;鄂南文化展览馆占地800余平方米。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高校。学校办学历程可以追溯到1937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5年以来,相继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2年3月,原咸宁医学院和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咸宁学院,并于2011年获准改用现名。2011年,药学获批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招录首届研究生。现有研究生、本科、专科三个办学层次。建校以来,全校师生员工弘德笃行,勤奋好学,求真务实,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凝练成“艰苦创业、克难奋进、坚韧不拔、争先创优”的学校精神,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称号。近五年,学校教师共承担教研、科研项目2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6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50多项;获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奖励40余项,其中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0余项。2005年,荣获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乙组最高奖,捧回“高教社杯”;2009年,荣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一等奖。2012年,荣获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中华诵2011经典诵读大赛”一等奖,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省级特等奖,2012年湖北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等等。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有本专科专业及方向80个,涵盖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楚天学者”设岗学科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计划项目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十一五”以来,学校坚持全力打造“医、师、核”办学特色,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医学教育和教师教育是我校的传统特色,核是学校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核电建设并打造“不可替代性”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笔。2009年我校非动力核技术产业化创新团队成为湖北省产业化创新团队,2012年核科学与核技术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被确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非动力核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湖北省首批“2011计划”。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名师荟萃,英才辈出的高校。学校现有教职工共1336人,其中专任教师1015人,教授108人,博士142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人;有特聘院士2人、“楚天学者”11人、“彩虹学者”6人、“揽月学者”8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与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培养了普通本专科毕业生10万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0余人,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已成为咸宁市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还有不少人是海内外学界名流、商界雄才、政坛精英。《欧阳海之歌》作者金敬迈,美国克拉荷马大学终身教授、血管细胞学与分子生物学专家邹明辉等均毕业于我校。几经沧桑雄风在,弦歌不断铸校魂。桂园向来多才俊,再展辉煌定可期。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举科技旗、走特色路”的办学方针,弘扬“以学为本、克难奋进”的学校精神,践行“弘德、博学、敏行、敢先”的学校校训,围绕“彰显特色、科技优先、实现跨越”的发展主题,创新机制,提质提效,着力打造“医、师、核”品牌,全面推进“质量、工科、人才和科技产业”四大建设,深入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作风建设大改进、机制改革大创新、创先争优大提升”四大活动,为早日实现“特色鲜明的湖北科技大学”梦想打下坚实的基础。更新日期:2013年4月10号咸宁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北→理科)年份最低最高平均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115175715271783第二批20105065655141762第二批20095075245136第二批20085045385091357第二批咸宁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北→文科)年份最低最高平均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11507541514577第二批2010370495415241第一批2010488512493539第二批200950752851410第二批2008492525496589第二批录取规则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英语专业根据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总分高者优先;其它专业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

  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在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等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报考美术学(幼儿教育方向)、音乐学(幼儿教育方向)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第十九条体育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身高要求为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一条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对于特长生,优先录取。